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 号)要求,经学生个人申请、各二级单位评议、报送校(院)等程序,推荐以下学生获得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提交至资助管理中心,公示期无异议则以公示结果为准。
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将在公示结束后,按秋季、春季学期分别予以发放。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2月4日
办公地址:25号楼111室资助管理中心
电 话:0531-89631033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