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生处工作部发布时间:2025-09-22浏览次数:15

学部(学院)、菏泽校区(分院)

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相关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结合校(院)实际,决定开展2025本科生奖学金评工作,现就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奖学金工作对促进教育公平、培养优秀人才、激励学生学习和成长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部(学院)、菏泽校区(分院)(以下简称各二级单位)要高度重视奖学金评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选出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精神风貌的优秀学生。

校(院)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奖学金评审工作,校(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评审工作。各二级单位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奖学金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奖学金的组织、评选、初审等工作。各二级单位需结合本单位专业培养、学生成绩等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细则并在单位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细则进行评审。涉及成绩排名范围的,以专业排名计算。


二、具体内容

(一)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

1.奖励对象。校(院)全日制本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学生;2025年暑假转专业学生在原单位参评。

2.奖励额度。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4.成绩要求。

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含10%);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5%(含15%);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至专业前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文艺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5.注意事项。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根据校(院)评审推荐意见进行系统报送。

(二)励志奖学金

1.奖励对象。校(院)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25年暑假转专业学生在原单位参评。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学生还需经过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奖励额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4.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前 30%(含 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 50%

、评选流程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提交2024-2025学年个人成绩单

(二)各二级单位初审。各二级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支撑材料,按照本单位奖学金评选细则进行评,确定拟推荐学生,并在各二级单位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三)校(院)评审公示。各二级单位公示无误后,提交相关材料至资助管理中心进行校级汇总,校(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学校评审推荐意见,报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系统填报。公示结束后,各单位根据校(院)评审推荐意见按先后次序组织学生进行系统填报。

(五)省级/国家级终审。按照要求报送上级部门进行省级/国家级审核,结果将在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六)发放。省级、国家级审核通过并公示结束后,根据上级部门批示情况,由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奖学金系统报送工作,计财处负责具体发放工作

四、材料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

1.系统填报:按照要求进行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填报。

2.其他材料:

1评审报告包括各二级单位奖学金评审小组成员评审细则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照片3张:名单贴在公示栏的远景照片,能看清公示题目的公示栏近景照片,老师在公示栏贴公示的照片),评审结果(组长签字)以及特色做法等如有破格的学生,应在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统计一览表,成绩单,并附支撑材料(盖学部公章)。

3申请审批表通过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填写审核通过后,word格式导出、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签字后报送校级评审结束后报送

4)破格学生材料:如国家奖学金有符合破格条件的学生,请提供本单位的破格说明,并将学生材料(符合条件的证书等)彩印、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5)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说明、学生手写承诺书。

以上材料928日中午1200电子版发送至zzzx@ql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25号楼109资助管理中心

(二)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

1.系统填报: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照要求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填报。

2.其他材料。

1)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各二级单位资助工作组成员各二级单位评审细则名额分配评审程序公示情况照片3张:名单贴在公示栏的远景照片,能看清公示题目的公示栏近景照片,老师在公示栏贴公示的照片),评审结果(组长签字)以及特色做法等方面全面、详细的总结本单位评审工作情况省政府奖学金如有破格的学生,在报告中做出详细说明

2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信息统计一览表,成绩单,并附支撑材料;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信息统计一览表,成绩单。

3)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省政府奖学金系统填写审核通过后,word格式导出、正反面打印、签字后按照《审核名单汇总表》排序后报送。

4)省政府奖学金破格学生材料:如省政府奖学金有符合破格条件的学生,需将学生材料(符合条件的证书等)彩印、加盖公章一并报送。

以上材料1022日中午1200电子版发送至zzzx@qlu.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25号楼109资助管理中心

五、评选纪律

(一)严格评审程序。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办法》文件所规定的评选程序、评选条件开展相关工作。

(二)严肃评审纪律。各二级单位要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集中学习相关制度、规定,强调评审过程中的纪律性,坚决杜绝暗箱操作、二次分配、截留挪用、简化程序、以权谋私等现象发生。

(三)严格公示制度。各二级单位要按流程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期内出现的学生异议,要进行落实、排查,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学生,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附件:1.2025年本科生奖学金名额分配一览表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信息统计一览表

3.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信息统

计一览表

4.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5.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本科生资助管理办法

学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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