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工业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 2016-10-31 浏览次数: 609
 

一、齐鲁工业大学“三好学生标兵”是我校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先进典型,是全校学生学习的榜样。

二、齐鲁工业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有较高的政治和思想素质。

2.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文化修养,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3.关心集体,乐于奉献,有强烈的责任和荣誉感,在学生中威信高。

4.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明确的学习目标,有科学的专业、学年学习计划和学业生涯规划,并在学习上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5.学习成绩优异,本学年内,获得两次校一等学习成绩优秀奖学金,且学习成绩P累计≥85分。

6.本学年被评为“三好学生”。

三、齐鲁工业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一学年评选一次,于次学年初进行。各院系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并填写申报表,报学生工作处审批。

四、被评定为“三好学生标兵”的学生,授予齐鲁工业大学“三好学生标兵”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记入本人档案。